以刑致刑的成语故事

拼音yǐ xíng zhì xíng
基本解释谓对重罪施以轻刑,则罪犯无所畏惧,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。
出处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罪重刑轻,刑至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致刑,国治。”《韩非子·饬令》:“罪重而刑轻,刑轻而则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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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以刑致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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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然后知不足,教然后知困 | 西汉·戴圣《礼记·学记》:“是故学然后知不足,教然后知困。知不足,然后能自反也;知困,然后能自强也。” |
缘悭分浅 | 明·西湖渔隐主人《欢喜冤家》第22回:“缘悭分浅,不获再睹丰仪。” |
弦外之响 | 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四二:“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觉无言外之味,弦外之响。” |
有约在先 | 元·无名氏《举案齐眉》第一折:“老夫人,这事本已有约在先,况兼孩儿又执意定要嫁她,也是他的缘分了。” |
旧地重游 |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广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过三个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旧地重游了。” |
外圆内方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郅恽传》:“案延资性贪邪,外方内圆,朋党构奸,罔上害人。” |
简明扼要 | 毛泽东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》:“讲话、演说、写文章和写决议案,都应当简明扼要。” |
可想而知 | 宋 王楙《野客丛书 汉唐俸禄》:“而郊以吟诗废务,上官差官以摄其职,分其半禄,酸寒之状,可想而知。” |
没里没外 |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56回:“若一味只管没里没外,不与大人争光,凭他生的怎样,也是该打死的。” |
不攻自破 | 唐 顾德章《上中书门下及礼院详议东都太庙修废状》:“是有都立庙之言,不攻而自破矣。” |